苯酚(C6H5OH)
英文名称:Phenol;Carbolicacid
通用或商品名称:石灰酸;酚
一、理化特性
外观气味:白色结晶块状物,不纯时呈粉红色。
相对密度:蒸气3.24;液体1.072
溶点:40。850C;
沸点:181.90C;
闪点:79.440C
自然点:7150C;
蒸气压:0.1kPa(40.10C)
爆炸极限:与空气混合苯酚蒸气达3%#10%可爆炸。
溶解性:1克/15毫升水、1克/12毫升苯,易溶于醇、乙醚、氯仿、甘油、二硫化碳、凡士林等,几乎不溶于石油醚。
危险性:遇热、明火或氧化剂会燃烧。能与AlCl3+硝基苯、丁二烯发生激烈反应。加热放出有毒的烟雾。能与氧化物发生反应。
二、对人体危害资料
急性中毒表现
苯酚对皮肤,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,也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或损害肝、肾功能。吸入高浓度蒸气后可致头痛、头晕、乏力,视物模糊,肺水肿等,但较少见。误服引起消化道灼伤,出现烧灼痛,呼吸气带酚气味,呕吐物或大便可带血液,有胃肠穿孔的可能。可出现休克、肺水肿、肝或肾损害,一般在48小时内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,可死于呼吸衰竭。血及尿酚量增高。
眼接触:可致灼伤。
皮肤灼伤:创面初期为无痛性白色起皱,继而形成褐痂皮,一般为浅II度灼伤。
可经灼伤的皮肤吸收,经一定潜伏期后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等。
慢性中毒表现
长期低浓度吸入可致头痛、头晕、咳嗽、食欲减退、恶心、呕吐、严重者可有蛋白尿,血及尿酚量增高。皮肤接触可致皮炎。
现场急救
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,皮肤污染后立即脱去污染衣着。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20分钟;也可先用50%酒精擦拭创面或用甘油、聚乙二醇或聚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(7:3)涂抹皮肤后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,再用饱和硫酸钠溶液湿敷。口服者给服植物油15-30ml催吐,后用温水洗胃至呕吐物无酚气味为止,再给硫酸钠15-30mg,消化道已有严重腐蚀时勿给上述处理。
眼接触:用生理盐水、冷开水或清水冲洗至少10分钟。对症处理。
职业禁忌证
呼吸系统疾病;
明显的中枢神经系统、肝肾疾病;
妇女在妊娠或授乳期。